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一般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