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
山東反光限重標識牌用于標志面的反光材料按其結構的不同可以分為透鏡埋入型、密封膠囊型、微棱鏡型等品種。其反光原理為:射向標志面的光線應沿入射光線的反方向反回光源。
停車檢查:表示機動車必須停車接受檢查。山東檢查標志牌設在關卡將近處,以便要求車輛接受檢查或繳費等手續。標志中可加注說明檢查事項。
表示前方禁止各類拖拉機通行。設在禁止各類拖拉機通行路段的入口處。
限制軸重的標志如圖:表示禁止軸重超過標志所示數值的車輛通行,該圖為:限制車輛軸重量不得超過12噸。
標志板內裝照明裝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標志面板,有單面顯示和兩面顯示兩種。內部照明標志可根據標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風力進行結構設計。